盘点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名录
“13+2”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
来源:九创 作者:九创 日期:2024-02-09
截至2023年底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试验区) 的正式名录盘点。这些基地是由中国民航局批准设立,旨在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技术验证、运行管理、场景应用和标准 制定,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。
一、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13个)
(2021年2月民航局正式公布)
上海市金山区
定位:城市海岛场景运行、适航审定技术研究
浙江省杭州市
定位:城市物流配送、应急医疗配送
四川省成都市
定位:山区物流运输、应急救灾
山东省青岛市
定位:海洋监测、港口物流、海上救援
江苏省南京市
定位:长江航运监测、城市空中交通(UAM)
广东省深圳市
定位:城市低空物流、智慧城市集成应用
江西省赣州市
定位:农林植保、稀土矿区巡检
陕西省西安市
依托单位:西北民航局
定位:中西部综合运行试验平台
湖北省鄂州市
关联项目:顺丰无人机物流枢纽
天津市滨海新区
定位:港口物流、海事监管
湖南省长沙市
定位:低空物流网络、智慧城市集成
安徽省安庆市
定位:长江流域综合应用(物流、巡检)
重庆市两江新区
定位:山地复杂场景物流、应急救援
二、第二批新增试验基地(2个)
(2023年3月民航局新增)
河北省唐山市
定位:港口物流、海洋经济无人机应用
吉林省延边州
定位:边境巡逻、长白山生态监测、寒地运行测试
三、特色分类汇总
场景类型 | 代表性试验基地 |
---|---|
城市物流/配送 | 深圳、杭州、成都 |
海岛/海洋应用 | 上海金山、青岛、唐山 |
山区/边境运行 | 成都、重庆、延边州 |
应急救灾/医疗配送 | 四川成都、湖北鄂州 |
智慧城市综合应用 | 长沙、南京 |
适航审定与标准研究 | 上海(适航技术中心)、西安(西北平台) |
四、说明事项
名称区分:
“试验区” 与 “试验基地” 在民航局文件中常混用,但均指向同一类批准区域。
动态调整:
民航局定期评估各基地进展,未达目标的可能退出,后续可能新增(如2024年或有第三批)。
核心任务:
各基地需聚焦 运行场景验证(如物流、巡检、载人)、 监管技术研究(UTM系统、数据链)和 标准输出。
关联“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”:
部分基地(如深圳、长沙)同时是“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”,承担更综合的改革任务。
数据来源
中国民航局(CAAC)官方公告(2021年2月、2023年3月)
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试验区)建设工作指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