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点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名录

“13+2”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

来源:九创        作者:九创        日期:2024-02-09

截至2023年底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试验区) 的正式名录盘点。这些基地是由中国民航局批准设立,旨在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技术验证、运行管理、场景应用和标准    制定,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。

一、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13个)

(2021年2月民航局正式公布)

  1. 上海市金山区

      • 定位:城市海岛场景运行、适航审定技术研究

  2. 浙江省杭州市

      • 定位:城市物流配送、应急医疗配送

  3. 四川省成都市

      • 定位:山区物流运输、应急救灾

  4. 山东省青岛市

      • 定位:海洋监测、港口物流、海上救援

  5. 江苏省南京市

      • 定位:长江航运监测、城市空中交通(UAM)

  6. 广东省深圳市

      • 定位:城市低空物流、智慧城市集成应用

  7. 江西省赣州市

      • 定位:农林植保、稀土矿区巡检

  8. 陕西省西安市

      • 依托单位:西北民航局

      • 定位:中西部综合运行试验平台

  9. 湖北省鄂州市

      • 关联项目:顺丰无人机物流枢纽

  10. 天津市滨海新区

      • 定位:港口物流、海事监管

  11. 湖南省长沙市

      • 定位:低空物流网络、智慧城市集成

  12. 安徽省安庆市

      • 定位:长江流域综合应用(物流、巡检)

  13. 重庆市两江新区

      • 定位:山地复杂场景物流、应急救援

二、第二批新增试验基地(2个)

(2023年3月民航局新增)

  1. 河北省唐山市

      • 定位:港口物流、海洋经济无人机应用

  2. 吉林省延边州

      • 定位:边境巡逻、长白山生态监测、寒地运行测试

三、特色分类汇总

场景类型代表性试验基地
城市物流/配送深圳、杭州、成都
海岛/海洋应用上海金山、青岛、唐山
山区/边境运行成都、重庆、延边州
应急救灾/医疗配送四川成都、湖北鄂州
智慧城市综合应用长沙、南京
适航审定与标准研究上海(适航技术中心)、西安(西北平台)

四、说明事项

  1. 名称区分

      • “试验区” 与 “试验基地” 在民航局文件中常混用,但均指向同一类批准区域。

  2. 动态调整

      • 民航局定期评估各基地进展,未达目标的可能退出,后续可能新增(如2024年或有第三批)。

  3. 核心任务

      • 各基地需聚焦 运行场景验证(如物流、巡检、载人)、 监管技术研究(UTM系统、数据链)和 标准输出

  4. 关联“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”

      • 部分基地(如深圳、长沙)同时是“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”,承担更综合的改革任务。

数据来源

  • 中国民航局(CAAC)官方公告(2021年2月、2023年3月)

  • 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试验区)建设工作指引》